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报告?美丽乡村篇(摘要版)
瞭望智库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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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乡村是人与自然共融的独特空间,是美丽乡愁之所依,安居乐业之所在。2020年脱贫攻坚即将收官,我国乡村建设战略任务将从全面脱贫向全面振兴转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乡村生活“富而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成为新时代的优先任务。(本文为瞭望智库2020年度成果)

前言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乡村是人与自然共融的独特空间,是美丽乡愁之所依,安居乐业之所在。2020年脱贫攻坚即将收官,我国乡村建设战略任务将从全面脱贫向全面振兴转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乡村生活“富而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成为新时代的优先任务。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建设迎来了广泛而深刻的生态变革,美丽乡村成为乡村建设目标的重要一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2019年与2020年的一号文件都连续强调了重点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重要任务。

2020年即将步入尾声,我国即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十四五”规划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目标,强调了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要求。

长三角美丽乡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舟山村、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三瓜公社等为代表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是绿色发展理念在农村成功实践的样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美丽乡村是当代中国绿色发展观在乡村大地的伟大实践。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哲学家已进行了数百年探讨。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日益尖锐对立,寻求人与自然的统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成为现代文明持续求索的议题。美丽乡村的生态学底蕴,意味着发展理念、生态理念和美学理念的高度统一,摒弃工业文明对自然的控制,最终实现“自然的复活”。展望2035年,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将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将基本实现。本课题着眼研究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标准、新愿景,为“2035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一组高品质示范样本。

(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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