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及主要路径研究
熊湘怡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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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瞭望智库2019年度成果)

内容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工作乃至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何谓系统性金融风险?风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风险的主要来源、重点领域有哪些?如何进行防范?这些是本课题组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课题组认为,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宏观性、全局性的风险,且不可挽回。这种系统性的风险在爆发之前,往往表现为一个局部或单个领域的危机,在一定的催化条件下,经过一系列环节的风险传递和连锁反应迅速转换成全面危机,对宏观经济总量,如GDP、总需求、总投资、就业率等宏观指标形成巨大的冲击。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的隐患在哪里?课题组参考历次金融危机和各国危机的教训,主要从两个角度来思考:第一从宏观数据指标上进行观察,来判断我国宏观经济体的运行状况。第二从影响金融链条的相关产业、局部数据入手观察,归纳出可能对金融整体产生影响的重点风险领域,依次分析现状、提出对策,分领域化解风险。

我们认为,可能危及金融系统整体安全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领域: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近几年地方债务突飞猛进截至2018年4月,财政部统计口径的中国地方债务余额已经达到了16.6万亿,而市场上有些部门测算称余额总量已在40万亿上下。政府债务在经济下行或金融风险中将进一步暴露或加剧,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兜底”将承接产业、地产、金融等环节的风险,引发严重的财政预算风险甚至债务危机,诱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二是金融体系内部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有两方面:一是银行系统面临的资产风险及流动性危机,二是影子银行快速发展累积的风险。由于中国仍处于银行业占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银行业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转移的界限很模糊。因此,努力防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首先要防止银行业风险向系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

三是网络借贷市场暴雷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目前,网贷行业经过一系列的暴雷、挤兑以及一批平台主动或被动退出等风波之后,行业风险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爆发,或致维稳风险、资金无序流动、殃及其他金融机构等不良影响,加剧市场信心滑坡。

四是金融科技技术风险带来的系统性影响。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金融与科技的边界逐步模糊。金融科技对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具有规模效用和范围效应,同时使各金融机构的相关性变得越来越紧密。这也使得技术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业务处理系统等技术因素的不稳定不安全可能导致交易关闭、客户资金受损、核心数据泄露等问题。

很多风险其实是经济结构失衡和资源错配的外在表现,要改善经济结构失衡就必须优化经济结构。因此,坚持创新与改革,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

在此基础上,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尤其是“功能监管”;夯实金融市场运行基础,改革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和外部评级机制,抑制过度投机,严格控制金融机构杠杆率水平;大力鼓励金融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尽快推行减税政策,从而保证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平衡。

 

 


 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及主要路径研究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稳则经济稳。

从2015年中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到2018年资管新规颁布,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2017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的集体学习中,提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央首次以“底线”的表述强调金融稳定的重要性。随后十九大等明确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并将防范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其中重点就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再次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作为经济建设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核心内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已成为新时代中国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演化机制

 

金融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资金在筹资和运用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一般来说,根据风险能否通过分散化策略进行消除,金融风险可以划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类。

系统性金融风险则大多强调“不能消除的风险”,又称为“整体风险”或“全局风险”,目前并没有统一公认的定义。国际清算银行将其定义为:金融系统的任一参与者因无法完成契约上的义务而在其他参与者之间引发了一系列的负面反应,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紊乱并给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风险。一般来说,系统性金融风险有两个特点,一是无法通过投资组合来将风险分散(与非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应);二是金融体系可能无法再持续有效运转(与宏观审慎政策相对应)。

学术界基本认可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个宏观概念,具有内生性、突发性、快速传染性的特点,一旦爆发,将通过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扩散,进入资产价格下跌和流动性枯竭的恶性循环,除了直接危及金融机构、债务、货币等,还将影响实体经济,带来庞大的间接损失。

时间维度上,主要是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波动中相互作用、相互反馈并形成风险甚至自我强化,主要表现为顺周期性(或亲周期性)。当经济快速增长时,投资和借贷活动变得活跃,并逐渐超出可承受范围,使整个金融体系处于过于负债状态;而当经济环境萎靡时,由于过度负债,金融机构内部资金流动出现问题,资产贬值,引起市场不信任和恐慌,进而引发恐慌性资产抛售甚至是过分挤兑,金融机构之间中断业务,风险蔓延,最终导致系统性风险爆发。

空间维度上,主要表现为特定时点上,风险从单一机构到不同部门及整个金融体系的触发、传染和放大机制。现代金融体系中,混业经营日渐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主流经营模式,金融机构间业务的交叉融合,大大提升了信贷、货币、债券、股票、房地产等各子市场的连通性和关联度,一旦冲击发生,在“羊群效应”作用下很可能会产生非理性一致行为,导致系统的脆弱性提高。


第二章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累积的重点领域

 

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处在一个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阶段,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风险同时处于一个持续累积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的金融风险是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叠加共振的必然结果”。具体来说,中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是三大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其一,宏观经济变化加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宏观经济与金融安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金融体系顺周期性正逐步或加速显现。经济增长持续减速背景下,市场需求和企业投资回报下降,导致微观企业资产负债表恶化,从而银行贷款不良率和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上升。

其二,金融体系内部逐步累积的风险。近年来,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深化,金融机构之间的传导性、交叉性、关联性大增,风险在金融体系内部触发、传染的可能性不断加大,至存在内部金融风险与外部金融风险相互反馈、关联共振的情况,提高了单点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并传到至实体经济的概率,

其三,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冲击。随着中国与世界的关联日益强化,中国金融体系不断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中,金融市场不可避免受到不合理的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客观上增加了我国金融体系遭受外部冲击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与世界经济的深层次互动增加了我国金融体系遭受外部冲击的可能。

防控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有三个主要领域:从宏观经济领域来说,有房地产泡沫、地方债务问题、非金融机构高杠杆风险;从金融体系内部来说,主要有银行流动性危机、影子银行风险;从外部风险溢出来看,主要有短期资本流动及人民币贬值风险、金融市场的国内外交叉传染。

(一)宏观经济

在宏观经济领域,房地产、地方债务两个领域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尤其是随着经济新常态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非金融机构高杠杆风险逐渐累积,成为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

1.房地产泡沫

叠加了金融风险、财政问题及土地问题,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发展为复杂的体系,部分地区甚至形成房地产泡沫。一旦破裂,意味着房价的崩盘会引发一连串的支付问题,爆发危及全局的系统性的风险。

截至2016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26.7万亿,占全部银行贷款余额的25%;2017年,房地产贷款余额32.25万亿,占全部银行贷款余额的26%。虽从字面上看,房地产市场贷款规模占比并不算高,但房地产部门融资需求较大程度是通过影子银行体系所谓的金融创新来实现的,房地产部门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等相互交织,成为一个跨金融、经济、财政的生态体系。

诸多研究表明,影子银行和网络借贷的大多资金最终进入了房地产领域,实际操作中真正与房价、地价相关的贷款占比约有70%左右,甚至更高。

过多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房价容易脱离基本面非理性上涨,使房地产泡沫膨胀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累。根据IMF估算,如果房价下降幅度为10%~15%,通过房地产相应投资和消费将导致GDP增长率下降约0.9个百分点。如果房产价格出现相当幅度下跌,意味着巨量的银行贷款面临贬值窘境,不良贷款随之产生,引起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恶化,进而波及实体经济发展,引起全国范围的系统性金融危机。

即便通过政策手段不断稳定房价,房地产行业巨大的“虹吸效应”对实体经济的损害已开始显现,产业资本不断析出,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房地产市场,“脱实向虚”越来越严重。同时,沉重的房贷造成中国居民杠杆率不断升高,由此造成其他领域的消费出现萎靡,例如今年频繁讨论的消费降级,车市遇冷。

2.地方债务危机

随着房地产泡沫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不断加大,地方政府将目光聚焦到了金融市场,借助政府担保、债务置换等多重途径发展至今导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极有可能直接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通过隐性担保强化其融资平台的“政府”属性,依托融资平台的“市场”属性,在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和产业发展等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融合,通过PPP、产业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迂回融资。

截至2018年4月,财政部统计口径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经达到了16.6万亿,而市场上有些部门测算称余额总量已在40万亿上下。债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的债务负担压力加大,将弱化政府的主权信用,政府将面临信用风险提升、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触发进一步举债的可持续问题。政府债务在经济下行或金融风险中将进一步暴露或加剧,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兜底”将承接产业、地产、金融等环节的风险,引发严重的财政预算风险甚至债务危机,诱发系统性金融危机。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政府担保或变相财政承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政府通过为企业提供口头上的担保或书面承诺函,达到为其融资的目的。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的项目,多是地方政府希望建设但无法获得财政拨款的项目,实际上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地方政府的建设需求。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有时候并未仔细考虑债务偿还的问题,当出现债务问题时,地方政府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由此产生财政风险。

——债务置换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2015年底,财政部已允许对地方债务进行超过3万亿的大规模置换,等同于延长偿还期限。此举虽短期有助于缓释地方违约风险,但本质上是将偿债风险延期至未来,风险的最终降低依赖于延期过程中经济的企稳回升及政府财力的恢复。债务置换原理上说是对地方债务期限结构的改变,未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务的财政负担、潜在金融风险等系统相关问题。

同时还带来了风险滚动式传导问题。债务置换相当于延长了地方存量债务的到期期限,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再次将财政风险转移给金融市场,并且在新一轮的传导过程中,不仅仅是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换,还具有风险放大的可能性。

——PPP项目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债务杠杆为支柱的经济发展模式疲态尽显,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显然需要盘活民间资本这一尚处于“场外状态”的社会资本,PPP模式这一概念应运而生。

2013年,随着多重政策的相继出台,PPP模式走到台前。本质上来看,通过PPP模式,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可以以出让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让民间资本进入政府基建等领域,而债务人则由政府或相关企业变为spv(spv就是Special Purpose Vehicle,意思为特殊目的实体。PPP项目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及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专业运营企业等,其中发起方和投资方通常以设立SPV的形式实施。),在这一进一出之间达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目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部分PPP项目或多或少存在“造血功能障碍”。市政工程、大型基建项目本身便有低毛利、长周期的弊端,且中国在此前的20年已经厉过2轮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目前项目的潜在赢利能力就可想而知。

二是PPP模式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税源不足、财政乏力这一根本问题。随着PPP项目自2013年开始实施,相关企业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无论是金额还是占比都出现大幅积累。

三是地方政府在与民营企业签立SPV时往往占据着较大优势,而其受让的特许经营权又缺乏实质性的价值评估标准,进而导致民营企业需要承担特许经营权“资不抵债”或者“资不低股”的风险。

四是相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国有企业往往能够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和较大的融资规模,进而以大幅提高杠杆比例的方式提高整体项目的收益。而有GDP考核指标的地方政府和考虑坏账风险的银行也自然更乐意跟大型国企进行合作。这样一来,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被提高,而地方政府或多或少的“暗中保底”则将一部分PPP项目变成了或明或暗的“明股实债”。

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出台的新规定,随着中央加大力度清库存,PPP行业内部埋藏的一些隐患很可能提前“引爆”。一旦宏观局势出现变化,出现类似于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或者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社会融资成本大幅抬升,大部分PPP项目会出现支付危机,波及整个金融业,从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3.非金融企业高杠杆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走向新常态,从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长转为个位数增长,需求端表现乏力。政策干预和外部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非金融企业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企业利润下降、库存增加、产能过剩,由此导致企业负债率提高,资产负债表恶化,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乃至未来经济增长中最大的风险隐患。

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发展相对落后,导致在相同融资规模小,企业的杠杆率更高。同时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不断地给产能过剩企业输血,使没有生产效率的僵尸企业无法在市场中淘汰掉,信贷效率低,信贷资源错配严重,增加了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首先,我国企业杠杆率持续提高。自2001年以来,我国GDP保持稳定增长,M2的增长幅度更快。2001年,M2为15.8万亿元,M2与GDP之比为1.43,而2016年我国M2高达155.01万亿元,M2与GDP之比上升为2.08,可见我国目前总体宏观杠杆率较高,甚至已经接近发达经济体水平。

2017年我国非金融部门总杠杆率是255.9%,2010年为177.8%,2008年是141.3%,增长速度非常快。从各部门来看,总体宏观杠杆率水平的快速上升主要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有关。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从2008年到2017年年中,我国非金融部门总杠杆率上升114.6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上升67.1个百分点,居民部门上升28.9个百分点,政府部门上升18.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部门占总杠杆率上升的比例近60%。中国僵尸企业债务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至11%,公司债务总额相当于GDP的166%,企业债务规模不断扩张,企业杠杆率持续高长,不仅使金融部门面临巨大风险,也严重制约实体经济发展。

其次,国有企业高杠杆问题亟待解决。2007年以来,我国企业部门负债率结构基本特征是国有企业加杠杆、民营企业去杠杆。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负债总额为92.4万亿,GDP总额为68.9万亿,国有企业负债总额与GDP之比为134%;截至2018年1季度末,国企债务与GDP之比仍达126.0%,略有下降但仍远远超过警戒线。国有企业的去杠杆成为防范化解资产负债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关键。

(二)金融体系风险

金融体系内部存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有两方面:一是银行系统面临的资产风险及流动性危机,二是影子银行快速发展累积的风险。

1.银行系统面临资产风险及流动性危机

经济新常态下,银行面临不良贷款提升、过剩产能行业信用风险暴露等问题,银行信用风险持续累积,期限错配管理难度提升,资产负债匹配更加困难,很可能会导致银行资产风险,及流动性管理上出现困难,导致银行体系以至整个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一是银行资产风险问题。实体经济的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企业杠杆高等问题,最终的反映都是银行资产风险问题。一是不良贷款率上升。随着“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进程加快,对此前无序创新的金融进行整顿,意味着要释放、暴露一些风险。有些企业必然要破产,有些非法集资必然要暴露,银行表外业务形成的银行坏帐会增加。银行近年来信贷资产质量下降,资产不良率上升。按照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2017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看起来似乎不算高,但关注类贷款余额高达3.41万亿元,关注类贷款率达到3.49%。关注类贷款向不良贷款转换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两者合计超过了5万亿元,是个不小的规模。

二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本质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转换骤停。我国流动性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间市场。银行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典型例子是其没有能力满足存款者由恐慌引起的取款需求而导致破产,进而传染并引发其他银行破产。这种多米诺效应的发生是因为银行间经常通过银行清算系统互相拆借资金,当大量存款者企图将存款转换为现金时,银行因为无法应对存款者的需求而产生违约,出现流动性危机并最终宣告破产。

过去几年,在金融机构资产多元化、资产期限长期化以及跨界合作的过程中,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严重依赖流动性的交易型市场,隔夜拆借规模从2015年2月的1.34万亿飙升至2016年8月的9.44万亿元。一旦银行信用风险持续累积,导致期限错配管理难度提升,资产负债匹配更加困难,就可能使银行部门在流动性管理上面临实质性难题,进而引发银行体系以至整个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2.影子银行风险

中国影子银行有别于国外影子银行,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较高。国内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关联性十分密切,很多从事的是商业银行“影子”业务,形成非传统信贷体系。例如,银行与信托合作中存在大量非传统信用业务,至2016年底信托业投融资类资产占比仍超过50%。与此同时,由于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存在制度性错配,很多影子银行机构从中进行监管套利,获得跨市场操作的“监管红利”。近年来,在金融创新和融资环境趋紧的同时作用下,我国影子银行扩张速度加快且风险逐渐暴露。

一是规模快速膨胀与信息不透明并存下的风险不可预估性。相比于美国影子银行体系发达的国家,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从整体上来看虽处初级阶段,但扩张极为迅速,同时由于统计标准不统一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其确切规模很难得到准确统一的数据。任泽平在《中国影子银行深度报告》中指出,2010年以前,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在8万亿以下,此后飙涨,截至2016年低广义影子银行规模将近96万亿,是2016年国内GDP的1.28倍。各种数据统计显示,影子银行规模在快速膨胀且很难摸清家底,因此对其形成的风险很难进行评估或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是脱离金融监管下的风险跨行业跨领域传递。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和业务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且部分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在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情况下,任何一家监管机构都不能对其进行全程监管,一旦缺乏有效防火墙,会导致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例如,银行的表外业务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出现问题,风险就会蔓延至银行表内业务,对个人储户和企业账户造成影响,引发连锁反应,最终扩散至金融市场的所有子市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是数据失真下误导宏观调控政策。因多数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且不能达到商业银行同等丰厚的资本金,这就导致多数影子银行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进行经营,造成了杠杆率较高。从融资企业来看,很多融资企业在利用完“正规金融渠道”后再次通过影子银行加杠杆,大量资金在银行体系和影子银行之间流动,将对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量等数据产生严重影响,这种数据上的失真,甚至会误导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此外,多数影子银行不但没有把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而投向政策限制银行放贷的股市、房地产商、地方政府债务等,反而产生了金融风险。

(三)外部风险溢出及内外风险共振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受全球金融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还面临内外部风险相互强化的可能,由此引发的金融风险更加值得关注。目前国外风险资产价格目前处于历史性高位,如果发生重大“黑天鹅”或“灰犀牛”事件,以及资本外流加剧和人民币贬值加速的情况,极有可能引发内外部风险共振,进而导致国内资产价格大幅波动。

1.短期资本流动及人民币贬值可能引发风险

短期资本更倾向于追逐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领域。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短期国际资本大量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领域,会加剧资产泡沫的膨胀,一旦获利大规模撤出,一方面会加剧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另一方面会导致经济下行,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冲击股市、汇市等,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2014-2016年美国保持相对强势、人民币相对弱势且国内经济基本面没有改变、深化经济体系改革没有实质性推进的情况下,我国长期资本流入的形势发生逆转,发达经济体的外商直接投资呈放缓态势,甚至出现部分经济体长期资本回流格局。随着金融市场开发的深化,资本流出或成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此外,人民币汇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2017年底,美国实施了1986年以来最为重大的税收改革,企业所得税从35%下调至21%。在美国经济复苏较为稳定、特朗普政府减税、美联储加息加快、缩表日益深化等情况下,美元存在再度走强的可能性,这将给刚出现企稳态势的人民币汇率稳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如果我国汇率制度缺乏足够弹性,资本流出压力又较为显著,中央银行采取外汇市场干预来刻意维持对美元双边税率的稳定,那么外汇储备的安全性就面临较大压力,甚至形成汇率贬值、资本流出、央行干预与储备消耗的恶性循环,使我国整个国际收支、汇率机制及货币政策体系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2.加剧金融市场的国内外交叉传染

金融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有时候不仅来自国内,还会有来自国际市场诸多的“黑天鹅事件”。在开放条件下,世界经济复苏快慢、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涨跌、国际上各种争端以及其他主要国家的货币政策都会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影响。其中特别是如果美国政策调整的外溢效应导致“黑天鹅”或“灰犀牛”风险事件的爆发,很可能触发内外风险共振、相互强化、不断放大的可能性,加大国内股市汇市风险的交叉传染,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三章  当前易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领域

 

(一)地方债隐性风险突出,防范其向金融机构传染

地方债作为地方财政的有力补充,支持了地方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债务举债过程中的存在一些违规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直是金融系统不可忽视的一大风险点。随着近几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这一地方政府项目融资方式的成熟,地方债的存在形式逐渐多样化、合规化和透明化。随着今年7月份开始,中央对地方债务去杠杆的节奏出现边际放松迹象,地方债又出现了一轮新的变化。

1.地方债进入一轮密集发行期

2018年前三季度,中国地方政府发行新增债券逾2万亿元,已经接近全年2.18万亿元的限额,达到起步之年2015年发行量的三倍有余。仅8月31日当天,浙江、山东、湖北发行了超过1200亿元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券,直接导致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瘫痪。按照发债投标书显示,这些数以万亿计的新债务,除了用来置换债务,还将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水利建设、学校建设、环境保护等基建项目,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

2.“以新还旧”在地方债治理中并不鲜见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可以适度归还存量债务,置换债券由此登上历史舞台。自2015年8月开始发行至2017年底,我国通过置换债券的方式共累计偿还存量政府债务10.9万亿元。另外,再融资债券的面市也增加了一部分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金。因为,2018年是置换债券收官之年,未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很可能是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

3.地方债隐性债务存在多种形式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大多在于市县两级政府,潜在合规瑕疵比例较高,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还款来源和担保措施缺乏实际保障。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过PPP、政府投资基金等项目的变相举债融资;另一类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变相举债和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等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目前,各地方政府在加快发行地方债券的同时,隐性债务摸底工作正在多地密集展开,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山西、四川、内蒙古、新疆等地均在其中。

4.地方债风险隐忧不容忽视,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爆发

地方债的主要问题在于数额巨大、“家底”不清的隐性债务。近年来,我国在控制地方政府显性债务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债务存量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数额巨大、家底不清的地方隐性债务,已成为抑制经济内在活力与健康发展的掣肘。从杠杆结构情况来看,地方债,特别是近年来隐性债务的快速膨胀,已成为我国部分杠杆率攀升的重要原因,使得地方债成为当前许多财政金融问题的“症结点”。

(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大区域性金融风险。在我国地方债的大盘子中有一块债务的规模一直模糊不清,官方亦难给出明晰数据,这就是地方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直接充当举债担保、利用产业基金“名股实债”、将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到工程建设领域、对PPP项目约定本金回购和最低回报从而变相举债,甚至新设融资平台公司等,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主要来源。一旦有资金紧张、违约风险高企、政府财政收入锐减等事件爆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爆发的风险会直接加大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尤其是在地方债务与银行融资系统捆绑较为密切的情况下,地方债务问题一旦爆发,连带银行业为主导的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串联不容忽视。

(2)企业债券市场的不平静给地方政府债券带来另一重隐忧。2018年初以来,企业债频频出现违约情况。目前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偏弱,可能间接影响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尤其是受企业债违约事件的影响,城投债已有违约事件暴露。尽管,政策规定城投债不享受地方债的待遇,但是与地方债息息相关,也使得地方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整体流动性影响,违约风险一旦打开一个口子,背后很可能对应的是地方政府破产,又是一波区域金融风险向系统性风险的演化。

(二)经济转型期叠加金融监管加码,银行业风险进一步暴露

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当下,风险隐忧亦不可忽视。由于中国仍处于银行业占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银行业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转移的界限很模糊。因此,努力防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首先要清晰分析银行业风险,及其向系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

目前,银行业风险大概有三方面风险,其中包括: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下行带来的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政策高压下,影子银行风险的转移;高杠杆状态下,地方债风险淤积。

1.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跟中国房地产市场密切绑定

即使从较窄的口径估算,中国商业银行大概有40%的贷款都与房产或土地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与大行相比,城商行、农商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的涉房贷款占比要更高一些。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作用下,房地产投资增速出现回调态势,一线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明显回落,二线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涨幅回落趋势。9月份,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1%,同时,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也由8月持平转为下降0.1%。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1.1%和0.8%,涨幅比8月分别回落0.2和0.5个百分点。在中国总体放假和低价保持下行的趋势下,银行业未来的平均拨备覆盖率会明显下降,不良贷款率会有明显上升。一旦调控措施真的导致房价显著下挫,就可能引发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2.多年积累的影子银行风险有向新方向扩散的趋势

影子银行在经历了近五年的蓬勃发展之后,于去年开始迎来严格监管,银行通过同业业务来募集资金,委托外部资管机构去投标准化产品的做法得到了抑制,但是多年积累的影子银行风险有向新方向扩散的趋势。在同业业务发展火爆那几年,中小银行通过扩大同业业务使得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严重、提高杠杆率、下沉信用资质。这种业务模式在流动性紧缩时是会造成资金大面积违约、资管赎回和金融市场波动等影响。尤其从去年开始的针对资产负债两端的金融强监管落地之后,金融去杠杆成趋势,中小银行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并且已经出现了一些资管违约事件暴露。如果资金面持续紧张,中小银行无有效应对之策的话,这波金融违约潮可能会更加严重,甚至波及整个金融业。

3.中国银行业与地方债之间的关联度一直很高

即便是近两年地方政府依靠PPP项目形成新的债务,但是其主要资金来源依旧是银行业。表面上来看,银行贷款占到84%,剩下16%是资本金。然而在16%的资本金里面,只有不到5%是地方政府出资,剩下的是所谓地方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地方产业投资基金的三分之二是优先级,而优先级资金事实上又来自银行。所以,在上述PPP项目中,银行贷款真正的占比可以到90%以上。由于许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依旧是“土地财政”模式,受房地产调整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紧张已有明显趋势,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债务违约。如果违约量有继续增大趋势,一旦银行实施信用收缩,就诱发进一步的违约,最终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

(三)网络借贷市场暴雷不断,避免市场退出无序化波及金融稳定

目前,网贷行业经过一系列的暴雷、挤兑以及一批平台主动或被动退出等风波之后,行业风险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爆发,宜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系统性风险。尽管8月1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10条举措予以应对,但因缺乏备案制落地、机构黑白名单等紧急措施,尚难有效阻止风险进一步扩大。或致维稳风险、资金无序流动、殃及其他金融机构、“接盘者”匮乏、部分小微资金断流、400余万人离职潮、有损我金融监管国际声誉等不良影响,加剧市场信心滑坡。

1.风险事件爆发较多,影响了民众对金融稳定的信心

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从6月至8月10日全国共发生20多起网贷维权事件,平均3天发生一起。其中,8月6日大批网贷维权者齐聚北京金融街,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个别银行门前拉横幅上访,并被各种微信群和自媒体转发,影响恶劣。甚至有些借款人趁机恶意逾期,加速了行业风险加剧爆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由小范围挤兑扩大为“踩踏事件”,容易造成多层次、系列化的维稳风险。

2.“池鱼效应”波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酿金融系统风险且规模难测

一方面,一批开设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尤其中小银行,在网贷平台倒闭后将大概率被维权者围堵(如8月6日北京金融街事件),严重影响其正常运营和声誉。融360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6月网贷暴雷以来尚无最新统计),涉足网贷存管的银行达69家,江西银行和华兴银行的存管平台分别多达85家和83家。另一方面,网贷平台在资产端和资金端上大量接入银行、资管、信托、金交所等机构,且不论资管等机构自身的合规风险,单就银行业风险也存在深化、扩大趋势。因此,平台倒闭风波将快速串联至自身资产质量较差的银行,加速金融系统风险的累积和暴露,加剧“稳金融”政策的实施难度。

3.部分小微、实体资金或断流,深层次影响我经济基本面

网贷发展的背景是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小微、实体的融资需求,致使个人对个人的借款模式快速普及,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最先进的金融需求和供给。但7月,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大幅下降至11047.34亿元,重点地区无一例外下降3%-15%不等,浙江地区降幅达14.69%。网贷平台一旦进入一个大密集退出的状态,这些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会直接断流,会影响一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现阶段,网贷平台的集中退出,对实体经济的“抽血”效应亦不容小觑。

(四)金融科技技术风险的系统性传播和难监管不容忽视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催生出新产品、新特征、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的合作愈加广泛的情况下,金融科技发展演进过程中金融与科技的边界逐步模糊,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从优势领域出发,逐步向各自劣势区域进一步发展。

金融科技对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具有规模效用和范围效应,同时使各金融机构的相关性变得越来越紧密。这也使得技术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业务处理系统等技术因素的不稳定不安全可能导致交易关闭、客户资金受损、核心数据泄露等问题。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金融产品更加复杂化,对金融监管的技术挑战也越来越大。

1.缺乏专业风险防控人员

技术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风控手段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在金融体系中的传染,尤其是科技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进入金融领域,行业规模迅速扩大,专业风控人员形成较大缺口,大部分机构缺乏专业的风险防控人员。因此,金融科技行业很有可能再次出现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事件。由于金融科技使得金融与非金融的边界变得模糊,金融风险的传播机制、途径更加复杂隐蔽,风险转移传到的方式变多,风险共振放大的可能性变大,对风险缓释和化解提出了更高要求。

2.事前干预和事中监管难度增大

金融科技对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使得金融业务处理速度越来越快,监管的及时性受到极大挑战,而按照现行针对持牌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模式,很难在苗头性风险暴露前及时开展有效的事前干预和事中监管。同时,监管技术的相对落后,使得金融科技的监管难度也较以往金融业有很大的提高。这种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创新监管不到位,更容易隐藏金融风险,放大金融风险。

3.新旧风险要素叠加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不法分子利用新兴技术从事金融犯罪活动越来越多,风险也越来越难辨识,导致新的风险要素和传统的金融、法律风险叠加,使得风险的传播速度更快、涉众性更强、犯罪危害更大。


第四章 多措并举加强对金融风险系统性防范

金融风险来源复杂且多维,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也是一场全面战争,未来可从优化金融监管、夯实金融市场运行基础、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五方面入手,促进我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优化针对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机制

针对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当前紧要问题在于监管协调。各监管机构应从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完善监管标准等多方面出发,最大程度地减少套利空间。从长远来看,继续以“机构监管”为主的分业监管框架已不能满足监管需求,“功能监管”是金融监管未来的发展趋势。按照金融功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各司其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一个金融活动中可能存在几种金融功能的情况,各监管机构按照不同的金融功能对其进行监管。每家金融监管机构都不再对特定金融机构进行机构监管,不仅消除了监管机构在行业监管和行业发展之间难以抉择的矛盾问题,也有利于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

(二)夯实金融市场运行基础

一要改革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对金融业各类型参与机构的信息披露,重点披露交易及资产组合等方面的信息,并由监管机构定期检查核实;改革披露制度,推行“实质披露”。“实质披露”要求的是披露信息的质量也不是数量,不再追求大而全的信息,而是要求对投资者有价值的信息,也就是对信息进行处理,重要进行进行重点披露,同时进行解释说明,简单透明地向投资者提供关键信息。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建设,完善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

二要改革外部评级机制。将减少外部评级依赖和发挥外部评级对债券市场的约束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市场竞争有效提升外部评级的公信力;强化评级方法、评级机制等信息的公开披露,引导市场参与者正确理解并合理运用评级结果;减少金融监管对外部评级应用的强制性要求,逐渐消除债券发行、债券投资的外部评级限制门槛。

三要抑制过度投机。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市场上升周期中容易受到动物精神影响,非理性地增加投资和负债规模,产生过度投机,引发“非理性繁荣”。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抑制过度投机,帮助市场参与者恢复理性,从而达到稳定市场的监管目标。例如,要严格控制金融机构杠杆率水平。在经济上升阶段,金融机构往往出于投机驱动不断推高杠杆率,因为高杠杆能够使金融机构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但是当宏观经济发生转向时,高杠杆也同时意味着高风险,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成倍增大。因此,要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杠杆比率,对不同的资产风险加以区分,充分考虑金融市场化程度、自身风控能力等各种因素基础上,控制好金融机构杠杆水平,防止金融机构因过度投机而引发风险。

四要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建立金融消费者区分机制,将一般消费者与专业消费者适度区分开来,尽力避免一般消费者从事高风险金融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根本利益。从法律和制度上确立保护者消费保护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构,拓宽消费者投诉渠道,加强消费者保护力度。要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不仅要学习市场基本规律和法规要求,更要了解掌握金融活动的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努力培养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方式

税收与经济政策的内生性矛盾如得不到解决,可以预见房地产泡沫、地方债务危机等类似问题将会循环出现。若想长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分税制体制与政府投资拉动两项制度政策中至少有一项将需要调整。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过度强调以GDP增长为核心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的局限性逐渐显现。新时代,不论是地方政府进行自身建设还是上级政府的对下级政府进行政绩考核,都不应该再简单地将GDP总量或者增长作为唯一的考核指标,而是应该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内涵。

一是可以尝试建立GDP周期考核指标,不孤立、片面地将年度GDP作为政绩考核指标,而是基于一个发展周期进行政绩考核,注重地区长远发展,有质量地发展;二是努力构建涵盖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此促进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都能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适应新时代社会的发展。三是实现财政支出领域与财政支出效益的联动考核。在把教育、科技投入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关注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效。

(四)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金融发展的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能促进金融更好的发展。没有实体经济的支撑,繁荣的虚拟经济只是根基不稳的大厦,必然会倒塌,虚拟经济带来的资产泡沫必然会破裂。当前我国必须大力鼓励金融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尽快推行减税政策,为企业松绑解压,加快法治建设,保证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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